即日起,所有癌症患者,可以在我院住院治疗十天,疗效满意再付费。如果十天的治疗对患者的病情没有任何积极作用,决不收任何药费。但是不少癌症患者因年龄较大,病情严重,再加上路途遥远等无法到院接受治疗。针对无法来院治疗的特殊情况,需要患者家属传真最新检查报告、诊断结果,以及在电话里详细说明患者目前情况、症状。经过专家综合分析后,先开十天药物,款到寄药,如果用到第八天仍未见任何疗效,把剩余两天未服用的药物寄回我院(山东济南黄台南路41号 济南中医肿瘤医院)并拨打全国免费电话400-627-3339申请退款,我院将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费用。
济南中医肿瘤医院 2011年10月1